细说中英翻译趣谈
作为一名英语爱好者和学习者,对于翻译一直处于又爱又恨的态度:每当优美精练的文字从自己的笔下或口中流淌而出时,心中的欣喜自不必说;而当读懂了原文却无法精确地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时,生气、懊恼、无奈之类的感受齐上心头。
翻译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工作,但有时也十分有趣。比如有人把the Milky Way(银河)直译为“牛奶路”,把the apple of my eye (珍爱物;珍爱之人,宝贝) 直译成“我眼的苹果”;把“Every dog has its day.”译为“每只狗都有它的日子”(正确的译法应为“人人皆有得意之日”)。这些译者惟恐译文失真,有违原文作者的原意,所以翻译时完全采取词对词、句对句(word for word and line for line)的死译方法,持这种原则的翻译家为数不少,如中国西晋时期的佛经翻译家竺法护(约230-309)、15世纪德国翻译家尼古拉斯?封?维尔 (Nicolas von Wyle,生卒年不详)、近代的美国作家赛珍珠(Pearl Buck, 1892-1973)等。
翻译之大成者,在于没有斧凿痕迹,未必要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翻译,但仍要翻得既符合原文(或是发音,或是意义),又符合本文化的习惯。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实在不少。比如:美国小说“Gone with the Wind”,直译是《随风而去》,最早的中文版本书名译为《飘》是极其出彩的,不仅与Gone with the Wind的意义相符,而且简洁、生动又雅致。这本书的另一版本译为《乱世佳人》,相对而言比较通俗易懂,与小说的内容贴切,所以也被国人广泛接受。另外出名的例子就是可口可乐了,原本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“coca cola”,经过译者的妙笔变成了人见人爱的可口可乐。与之同一时代出炉的另一种产品的译名也是经典,那就是“席梦思”。据说是一种品牌名为“Simon’s”的床垫产品进入旧中国的市场,销售方进行了一次译名征稿活动,“席梦思”便是脱颖而出的佼佼者:它不仅贴近“Simon’s”的读音,又让人一看便与睡眠、好梦联系起来,既文雅美妙又令人浮想联翩。
现在的中国人熟知的许多外来货中不少都有精彩的译名,以汽车为例,“BENZ”,港译“平治”,实在无法与我们的“奔驰”相比。奔驰,涵意于音,一听就是好车。日本的“LEXUS”,现在音译成“雷克塞斯”其实是一败笔,远不如原来的“凌志”;通用的“HUMMER”翻译成悍马倒还真不错,够强悍够威风;瑞典的名车“VOLVO”港译“富豪”,发音有点相近,寓意不错,国内叫“沃尔沃”则逊色许多,这纯粹是北京人的英语发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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